Case

特朗普这事没完了?

 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(CIT)于5月28日裁定,特朗普政府在4月2日宣布的全球关税政策超越了其法定权限,违法了。

  2.然而,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(CAFC)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命令,将美国政府对“特朗普关税案”的上诉请求合并审理,并同时批准了一项“行政性临时中止令”。

  3.这意味着,关税政策暂时无法执行,但未来可能还需等待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。

  当地时间5月28日,美国国际贸易法院(CIT)作出了重要裁决,一致认定本届政府在4月2日解放日宣布的全球关税政策,超越了其法定权限。

  简单来说,那就是:美国法院CIT裁定,4月以来,特朗普政府加征的关税,违法了。

  2025年5月29日,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(CAFC)发布命令,裁定将美国政府对“特朗普关税案”的上诉请求合并审理,并同时批准了一项“行政性临时中止令”。这项命令,直接导致前一天由美国国际贸易法院(CIT)作出的判决,暂时无法执行。

  意思就是:上级组织CAFC说了,CIT那个判决,先不算数。关税,继续收。

  贸易逆差大,是因为别的国家搞“不公平贸易”。这事态,太严重了,甚至到了威胁国家安全的程度。所以,我特朗普宣布,国家进入紧急状态,对全球几十个国家加征对等的关税。

  从欧盟到亚洲,税率动辄加征2、30%,中国更是达到了34%。于是,全球市场应声“炸锅”,多国强烈抗议。但是,人家丝毫不慌。

  什么名?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。这部伟大的法案,赋予我挽救祖国母亲的权力。责任,我担着。现在,我就要用加征关税的方式,狠狠地为祖国讨回公道。

  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),简称IEEPA,是美国国会在1977年通过的一部法律。在美国面临“异常且特殊的外部威胁”并宣布“国家紧急状态”时,它赋予总统采取“一系列经济措施”的权力。

  巨额贸易逆差是“异常且特殊的威胁” ,所以我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。法律赋予我监管进口的权利,我就全面征收关税。你看,我说我师出有名,堂堂正正,那可不是信口胡诌的。

  告到哪去了?告到了,国际贸易法院(CIT)。国际贸易法院,就是专门管理关税、进出口措施与总统贸易权限的地方。只要你能证明,自己因为联邦政府的贸易政策,利益受损了。你就能在这里,讨个说法。

  IEEPA,根本就没授权总统这么干。IEEPA里的“管制(regulate)”和“征关税(impose a duty)”根本不是一个意思。“管制进口”,是指禁运、资产冻结,不是让你来普遍加税的。

  就算退一步说,IEEPA真有那么点授权的意思,那这种授权也太模糊了。总统想怎么征就怎么征,是你管立法,还是国会管立法?这叫“非授权即违法”,也是有问题的。

  还有,总统声称的那个“贸易逆差威胁”,真算得上IEEPA里说的那种“异常且特殊的威胁”吗?至于“芬太尼和边境危机”等理由,用关税去解决毒品和移民问题,根本药不对症。

  你师出有名的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,得是应对“不寻常和特殊的威胁”,才能用的。但我们觉得,你主张的关税制定权,范围太广,行使太随意,超出了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授予总统的任何关税权力。

  这就好比,交通法规授权警察“监管交通”。但警察不能以此为依据,自己设定一套新的过路费标准。

  于是,他们上诉到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(CAFC)。CAFC,就是专门用来判定CIT的判决,是不是合理的地方。

  他们强调,IEEPA赋予总统的权力本来就是很宽泛的,“regulate”(管制)这个词就应该做广义理解,当然可以包括征税这种经济调控手段。

  而且,总统在判断什么是“国家安全威胁”、什么是“紧急状态”这些问题上,有很高的自由权,法院不应该过多干涉,这是所谓的“政治问题”,法院应该回避审查。

  但你不得不说,人家的效率确实也不低,还没一天,就出了个“非先例性命令”。意思就是,不会成为后续案件可引用的法律先例。看。

  这并不是如同很多人以为的那样,CAFC直接驳回了CIT的判决结果,宣布特朗普没有违法。

  CIT的判决,只是暂时中止CIT的禁令( temporarily stayed)。具体怎么样,等我CAFC研究研究再判。

  所以,这份“暂缓执行令”,只是个临时性的、程序性的措施,不是对案件本身的最终判决。

  之所以还让关税继续收,是因为要避免政策来回折腾,对经济造成太大干扰。要不然,现在先着急忙慌把关税停了,万一最后判完,还是得收,那些中小企业们,还活不活?

  至于关税,到底征不征,征多少,还得等上诉法院,甚至未来可能的最高法院的,最终判决。对于那些贸易商和消费者来说,那就是:刚看到的曙光,又被一层云给遮住了。

  CIT说关税违法,得停。但CAFC说,我知道你想停,但你先别停,等我研究研究再说。

  研究到什么时候?至少,要等到6月上旬,原告被告再辩论过一轮,我CAFC再看看。

  我只能说,目前这个事情,还没有结论。今天他说他有理,明天他又说他有理。今天IEEPA对,明天IEEPA不对。今天用“regulate”对,明天不对,文字游戏玩得不亦乐乎……

  每天,我都会在岛上更新“日课”,分享我一整天最大的学习收获。不知不觉,已经写了450多天了。